攀枝花市中心医院旁的一家个体诊所

病人到底有没有权利要回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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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年1月28日星期日,我去攀枝花市中心医院看病,不料周末都放假了,专家门诊一个人也没有,只有急诊,而且还不看妇科,我真是没有想到,一个国家二级甲等医院看病还这么困难,于是就在医院外的一家个体诊所看了看中医。两服中医算下来要80多元,我从来没有抓过这么贵的中药,中医师解释说因为开了20g的炮甲。我只抓了一服药,准备回去看疗效怎么样再决定是不是继续吃。但是诊所里抓药的人却不给我处方,问为什么,她解释说这是他们店里的规定,吃了药有什么副作用都可以去找她,但是处方不能带走。我又要求抄一份处方,对方也不允许。
我想问一下:作为消费者,我们有没有权利带走处方?处方到底归谁所有?诊所这样做法是不是违法行为?哪个部门管这样的事情?以后遇到类似情况应该怎么处理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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