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韵达快运陕西分公司(陕西飞龙快递联运有限公司)

韵达快运“偷窃”顾客货物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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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达快运“偷窃”顾客货物不负责
  我公司于9月26日通过上海韵达快运陕西分公司(陕西飞龙快递联运有限公司)从西安发两盒月饼(两盒用外包装包在一起)到沈阳,沈阳客户收到后来电话说只有一盒。我们及时与韵达快递负责人联系经查证承认是货物在中转的过程中发生丢失,并承诺:赔偿丢失的物货金额和运费。但多次联系一直未履行承诺。后来再联系又说是货物不赔偿只按运费4倍赔偿,还是一直未履行承诺,到现在已经两个半月时间了,又说是按运费2倍赔偿并说:愿意要了就要不要就拉倒,他们就是这样处理的,不满意就去告。
  这个事件让我们很寒心,包装在一起的两盒月饼,到目的地后变成了一盒,而且外包装完好,很明显不是意外丢失,而是员工有意偷取,这样的快运公司和窃贼有什么区别,而且更加可怕,因为他们披着合法的外衣,让人防不胜防。
  后来的处理结果更是不合理,没有标准,就赔偿40元钱了事。为维护我们的利益少受点损失,我们决定先收下这40元。就这也让我们费劲了周折。他们只在口头上答应行为上却一次次的拖延,终于在12月15日下午我们才拿到了这所谓的赔偿费。韵达快递全然不顾职业道德,在发生这样的事情后,没有任何诚意来解决问题,我们真的不知道这种偷窃行为是个别员工的个人行为还是整个公司的法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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