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茂名开发区茂南大道一路71号

购买丰田汽车,被商家张冠李戴,商家拒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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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卢健)信宜市人(地址:信宜市新尚路36号,电话:13709624258),于2010年5月10日在茂名市广汽丰田茂鑫茂南店以汽车按揭贷款的形式购买丰田汽车GTM7240GB一台。由于茂名市广汽丰田茂鑫茂南店张剑红(销售顾问)工作失误,将我原我购买的车(车架:LVGBE40K2AG513873,发电机号:C869995)交付给另外一个客户使用,而将另一个客户的车交给我使用,造成交给我使用的车加号码与发电机号与我的行使记录的不一致,即张冠李戴。我于2010年8月发现上述情况。到目前止我已先后多次电话及亲自到茂名市广汽丰田茂鑫茂南店要求解决问题,但该店一直没有提出的解决方案及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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