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广西平南县来的农民周德献来到了广东鹤山水泥制品厂工作, 2006年1月发生交通事故被人撞伤,根据规定,在城镇连续居住满一年 以上的农民工的赔偿标准按照城市标准,但禅城区法院法官在审案中偏 向肇事的当地人,在我方有充分足够的证据证明应该按照城镇标准赔偿, 并提供了同地区同类型判例的情况下,他们还是蓄意刁难农民工。为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