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上海永乐电器漕宝路分店创维彩电柜台营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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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0年5月4日至上海永乐电器漕宝路店购买得创维电视机一台(发票号21088918),由于当时创维促销随机赠送5.1声道音响一套。当天由于音响体积过大,不宜携带为由,要求商店免费送货事宜与创维柜台销售店员刘某(电话15800985089)发生不愉快,直至我做出当场退货的决定。后由其他人员(似创维公司现场促销员)圆场,承诺先将音响暂寄于门店内,并在我电话要求送货时刘某会通知到他,由卖方负责免费送货,此时刘某也在场,了解事情的全部经过。
2010年6月30日,我父电话至刘某要求电视机和音响送货,而刘某却又称音响不送货,导致我父在不知情下骑车至门店提货。我父年过60,当天最高气温高达34摄氏度,天气闷热。
对于刘某这种不守承诺和无视客户要求的店员,我表示强烈不满,特此提出投诉。希望贵店做出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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