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奸商:顺天府
我在2010年4月6日,到连续六年被国家内贸局评为中国连锁百强企业的顺天府综合超市(西城区西什库大街31号),购买了二十盒“统一奶茶”(有小票),回家饮用时发现有一盒已经变质,就于4月21日上午到该超市更换,值班经理说这个产品的有效期到4月19日为止,所以不能退换。
可是我要问:“顺天府为什么在明知商品还有13天就要到期的情况下,还要上架销售?”
而且顺天府对该商品还有十几天就要到期的情况,既不注明,也不降价。
所以我才购买了二十盒,就算每天都喝一盒,喝到有效期结止也喝不完,顺天府不仅不顾消费者的生命健康,竟然顾客要求更换一盒变质的商品,都予以拒绝!
顺天府一直以“老老实实做人,实实在在办店”的经营宗旨自我标榜,可是你们以这种手段和顾客耍心眼,也有点太“奸”了吧?
正因为顺天府采取的是一种奸滑的经营手段,所以不仅对所谓的“超过保质期”商品不负责任,而且对“还在保质期内”的商品,也根本不承担责任。
我在该店还购买了一盒蓓泽丝染发乳,保质期要到2012年12月7日。可是就使了一次就失效了。据顺天府的售货员刘晓军的解释,是因为我把两种染剂全都混合了,应该一次只混合一点。
就算我购买的蓓泽丝染发乳失效的原因,真是顺天府售货员说的这样,可是在蓓泽丝染发乳的盒上包括说明书,并没有写明这种使用方法。它的说明书上,写的反倒是“把两种染剂全部混合”。
就此事我又找到了顺天府的值班经理,她说让我给蓓泽丝的服务热线打电话,顺天府不负责解决。
从顺天府经理的这种处理方法,就可以看出,顺天府的管理阶层根本就没有学习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法》中明文规定: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的,要找销售商品的商店退换。如果按照顺天府经理的这种方法,就算我找到了生产厂家,他又让我找原料产地,我也要去吗?
在顺天府超市里,挂满了宣传他们的服务准则是“顾客永远是对的”的标语。可是到真出现了明明就是质量问题的商品时,就一会儿说“保质期外”的不解决,一会儿又说“保质期内”的也不解决。他们这样愚弄顾客,偷奸耍滑,说顺天府这个中国连锁百强企业,实际是首都奸商,不算过份吧?
随后又看到《北京晚报》上的一篇报道,更是感谢上天保佑了:
“顾客与超市起争执 出门遭黑衣人毒打2010-04-07
北京晚报讯 (记者 轩燕龙) 昨天(6日)下午6时许,西花市大街新景家园小区门口的顺天府超市门前,张先生的妻子和儿子走出超市时,其子被一名男子从后面按倒在地拳打脚踢。打人者随后逃离现场。据悉,此前张先生的家人曾对超市结账小票的价格计算提出异议。
张先生告诉记者,他的妻子和孩子昨天下午去顺天府超市购物,买了些面包、牛奶和一桶油。结账的时候,张先生的妻子发现小票上一桶油的标价与货架上的标价相差4元,便提出异议。张先生的妻子表示,在与超市沟通时,超市方面处理态度不好,甚至“有些蛮横”。下午6时许,母子二人便决定回家。就在二人走到超市大门口时,一名身着黑衣的男子突然从超市内冲出。用胳膊勒住了张先生儿子的脖颈,并将其按倒在地就打,打人者随即逃离事发现场。张先生的妻子虽然全力追赶,但最终没能追上。据张先生称,事发后,他的妻子已经报警。
昨天晚上7时许,当急救人员接到通知赶到事发现场时,张先生的儿子正蹲在超市门口。据医护人员介绍,被打后他感觉胸闷,手部有外伤。记者昨晚在协和医院急诊室见到了张先生一家三口,张先生认为打人者就是超市员工。记者随后联系了顺天府超市,超市的工作人员表示未听说此事。目前,案件正在警方的进一步调查中。”
原来在中国,连续六年被国家内贸局评为中国连锁百强的企业,竟然如此经营!又想起了我们宣传的中国要“崛起”、“复兴”,我真不免转怒为喜了。

顺天府(西城区西什库31号)
顺天府超市里的保安,还有店长们都他妈不是人,为一点小小的利益出卖同事,店长在超市随便拿东西吃都没有人管,当然超市是你们开的,你又是店长,超市里的东西你是可以随便吃,你就不想想在上梁不上下梁歪,你这样在超市里面随便拿东西吃,下面的员工也这样做,出了事情了吧,你一个店长倒好!罚款,怎么你拿东西的时候,不罚你款呀,你丫,就不是人,还有保安为了多逮几个拿东西的人,多拿点奖励的钱,你就不怕,你这样做遭报应呀,这钱你拿的都心安得当然,(别人拿东西是不对),但也没有必要这样惩罚别人吧,你们就是为了钱,为什么会有人往外拿东西呀,那还是你超市管理的有问题,如果超市管理方面做的好还会有内部人往外拿东西的事情吗。在说了,你们超市拿东西的多了,你(保安)怎么不发挥一下你当看门狗的精神,多抓点拿超市东西的人呀其实超市里拿东西的都是内部的人,经理拿了你保安怎么不管呀,这样你就他妈的发财了,发财以后让你拿着这钱去医院买药吃,你们遭报应的时候都在后面呢!超市里面有你们这样员工真好店长,经理都随便拿超市的东西也不罚钱,员工一拿恨不得罚死别人,这样经营下去,超市一定走向世界的最前端。真希望顺天的领导看到我写的这些,把他们都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