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购机活动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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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09年12月15日,在中国移动大连金州营业厅,花了3950元参加活动购得一部LGkt788手机,含话费3840元。当时所有媒体、店内海报都刊登10个月返完话费,我与中国移动签的协议上白纸黑字写着也是10个月内返还话费3840元。后来我在网上查话费时,发现每个月返320元,也就是按12个月返的。当时我没时间跟他们纠缠,心想反正话费都是我的不差2个月,就没理会这事。现在电话出现问题,开始接听键发卡,后来经常出现只能打电话不能接毛病,最后触摸屏坏了彻底不能用了,话费也不能返了。我拿着协议到营业厅找,主要是两个问题:一是,按协议补足未返我的话费;二是,解决手机质量问题。工作人员答复我:一,协议写错了是笔误,我们也没办法;二,自己拿着手机到维修中心去修去。气煞我也,这叫说话吗,中国移动是不懂法,还是目无国法???
在这里我觉得有必要让中国移动学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节选几条:
第二条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第四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十六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
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中国移动作人员素质实在太差,不履行协议还找借口。售后出现问题又不管,算你客户倒霉,找厂家去,让客户自己买单,这公平吗,中国移动形象在哪里?用低质手机搞活动,掏完客户腰包搞存款,中国移动信誉在哪里?我的要求就是:我将手机交由营业厅,营业厅负责与厂家交涉,毕竟是中国移动在搞活动,不是个体商贩啊。或者将我的余款全部返还,手机我不要了。
我几次打10086投诉,也在官方网站投诉,中国移动是在24小时内给我答复,但答复结果更让人气不打一处来,答复结果与营业厅工作人员没什么两样不要紧,我反问10086的人员:你们讲不讲法?她回答更干脆:我不懂法,不要跟我讲法。这就是中国移动员工的素质,连个体户都赶不上,有损曾经世界500强企业形象,我无语了。
笑话,偌大一个中国移动,有没有一个懂法的人跟我谈。你们对法官说签错了试试看,法官会不会说没办法,何况你们查查其他客户的协议是不是都签错了(我问过参加购机活动的朋友,都是10个月)。期待尽快解决,也希望中国移动走好!


朋友这个投诉完了之

朋友这个投诉完了之后有没有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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