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北京河流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我要投诉北京河流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11695282244,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正街94号),情况如下。
我于2004-12-08与北京河流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装修合同,《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2003版)》,合同编号:04-15B。
装修后签订保修期限:2005-01-19—2010-01-19,五年。
今年5月17日,该公司经理黄小东与一位女士突然来到我家,说:保修期快结束了来回访一下并留下新的联系方式:13126521922,ysyz_zm@163.com。对此我当然特别高兴,因为也确实存在不少问题。不过在此之前,我也听装修时的工长查长云说过:黄小东欠他的工程款不还,他要与黄打官司并要我出庭作证,我拒绝了。我对他说:这是你们内部的事,我不参与。尽管如此,我还是招待了他们并领看出现的问题。由于我考虑到父母年事已高,且母亲又在养病期间,暂不便维修;但日后墙皮脱落了可能已出保修期。我提出对此很为难后黄表示可给经济补偿。
后来,应他要求又写了对有关问题的要求(见下面),通过邮件发给了他;之后他又提出要来家照相,将墙皮问题照下来,我考虑到父母年事已高(都80多岁了)且有流感传播,没有同意他们来家照并答应我照完后再发给他。黄曾问我能否出庭作证,我拒绝了,我说:这是你们内部的事,我不参与。我只是一个消费者,装修有问题我理应向你们反映,你们也应该履行自己的承诺。在6月9日晚我将照片发给他,共23张(实际问题比这要多,因为这些部位在不久的将来会脱落,我自己也解决不了,其它能奏合就奏合了)。但是从发出照片后再无音信。我今天给黄小东打电话(13126521922),他却说:你找查长云修吧,我问为什麽?他说:谁让你不到法庭作证呀!
后来我向查长云了解,他说,他已与黄在法庭上了结了,黄扣了他合同额的5%作为保修款用。这样河流公司更有义务履行保修责任!而且,我认为:我与河流公司签有合同,有法律关系而与查长云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黄让我找查长云维修是不对的;指责我没上法庭作证而拒绝维修更是不对的!是狡辩!难道我有义务到法庭上为该公司的内部纠纷作证吗?!难道这是履行保修责任的先决条件吗?!对此我十分气氛!该公司对消费者太不负责了!
基于以上情况,我投诉北京河流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请你们为我,一个消费者,主持公道。我要求该公司履行自己的诺言,对现存的装修质量问题给以经济补偿。
等候公正解决。谢谢!
北京市大兴区芳源里小区业主
田博光(137010577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