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为老板姓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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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魏连国,是内蒙古锡林浩特市一名普通的老百姓,上有双层父母,下有妻子和女儿。靠养农运车拉煤度日,生活虽然艰苦,但也可以勉强维持。
可是现在我的生活突然之间没有办法可以继续了。在2006年9月19日,我在运煤途至锡市—阿拉善5KM+430M处,被锡林浩特市华东耐火材料厂的无牌照黄河王子牌大翻斗车相撞。致使我开的农运H80887车毁人伤。我被车撞出40多米,昏迷不醒,生命垂危。肇事司机却逃离现场。受重伤的我被送进了军分区医院,后又转入盟医院。但是声称肇事司机公司老板的孙恒流伙同妻子—电视台广告部的主任,找后门不予医治,拒出医疗费,并又宣扬自己与锡市公安交警大队政法委等都很熟。
因我只是一个普通的老百姓,生活只能靠每天挣的钱艰难度日。住院29天,医疗费花去近万元,对方肇事者拒不支付医药费,没有办法,只有停药,在没有治愈的情况下回家康复。在交警队作出责任认定后(无牌照肇事司机额尔登达来付事故全部责任),诉于法院,本以为可以得到公正的判罚。哪知道老百姓告状难上加难。
法院受理后,肇事司机公司的老板孙恒流把肇事司机安置在公司里面,把守严密,就连巡逻庭的庭长吴党君和副庭长都进不去,还差点被打。使法庭一再超期。只因为孙恒流是市政府招商引资来的“人物”,是政协委员。我随多方奔走,可是由于他找盟委,法院的关系,是案件一拖再拖,现在有半年有余,使我又无法开始劳动,真个家庭陷入困境。
各级人大、政法委和检察院,社会各界的热心人们,我没有学过法,不懂法,但我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依法治国,团结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在法律面前是人人平等的。像孙恒流这样以招商引资来的富商,就可以目无国法,横行霸道,凭自己手里的钱,撞坏人就可以不负责,法院就可以不管吗?到底是法院的不执法,还是政界人的干涉和保护?让我一个普通老百姓何去何从,去哪里伸冤?
作为受害人,我现在哪怕是妻离子散,卖房卖地,也要讨回一个说法。锡林浩特市不行,就去呼和浩特市,去北京。如果还是不行,我也只有以死相对,和他们同归于尽。希望社会各界的朋友们,可以帮助我,给我讨回公道。也请相关领导,部门可以过目,责令法院开庭,依法办案。给我一个公道,给法律一个威严。
感激之情,溢于言表。我的电话0479-8271795 13204791925. 邮箱:victory-wu@hotmail.com


整治黑暗

中国真他妈的黑暗,什么公平全是放屁.熟不知很多事情都是被某些官员一手遮天!


支持你

你一定要坚持到底,相信法律的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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