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盼集团有效期内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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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23日我在安阳市中华路第六人民医院门口华中超市购买盼盼法式蓉香包300克装一袋,孩子在没吃早饭,拆开吃了几块,发现味道不对,我回来后发现有的已经有严重霉变,再细看生产日期,为“2008年8月13”,产品有效期为六个月,在有效期内,而食品严重霉变已不有效,我当时及时有与超市工作人员交涉,超市工作人员认真对待,及时联系了盼盼集团的经销商业务员屈女士,屈女士赶来超市,说马上与盼盼集团取得联系处理此事,并答应于24日早上之前给我答复,24日上午屈女士给了我公司的投诉电话让我自己打,我于是打过去了,说向领导汇报后给我答复,中午有人给我打来电话,说他在外地开会,三天后回来找我解决。我认为食品问题无小事,盼盼集团作为不小的公司,怎么会出现这样事,在中国奶粉事件后,有出现这样的问题,是不是应该好好反思,请问盼盼集团的“中国驰名商标”是怎么得来的,“中国航天标志特许产品”又是通过什么手段得来的。政府有关部门是不是也该反思。我请求迅速给民众一个答复,这不是我的个人问题,这是社会问题。(附霉变面包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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