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非正常出站扣款9元”荒谬规定

|

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自07年10月25日起擅自实施所谓“非正常出站扣款9元”的规定。即:若乘客刷公共交通卡进站后没有出站刷卡记录,则下次进站时必须支付“网络最高票价”9元。本人在11月2日于轨交四号线海伦路站试图进站时被要求因此支付9元。
本人无出站记录乃是地铁出站极度拥挤和闸机灵敏度低下所致。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不仅将自身责任转随意嫁给广大消费者,且“网络最高票价”的责罚及其标准缺少法律依据。

对此事更详细的评论请见:
http://dpjlb.iblog.com/post/11685/448678


在看帖的人都认真想想吧 北京地铁才2元 可上海为什么就不能做???

北京地铁票全票才2元一张!!!!北京地铁票全票才2元一张!!!!北京地铁票全票才2元一张!!!!北京地铁票全票才2元一张!!!!北京地铁票全票才2元一张!!!!北京地铁票全票才2元一张!!!!北京地铁票全票才2元一张!!!!北京地铁票全票才2元一张!!!!北京地铁票全票才2元一张!!!!北京地铁票全票才2元一张!!!!北京地铁票北京地铁票全票才2元一张!!!!全票才2元一张!!!!北京地铁票全票才2元一张!!!!北京地铁票北京地铁票全票才2元一张!!!!全票才2元一张!!!!北京地铁票全票才2元一张!!!!北京地铁票全票才2元一张!!!!北京地铁票全票才2元一张!!!! 难道我们上海的收入都比北京强吗!!!!!!难道我们上海的收入都比北京强吗!!!!!!难道我们上海的收入都比北京强吗!!!!!!难道我们上海的收入都比北京强吗!!!!!!难道我们上海的收入都比北京强吗!!!!!! 你们说呢 有同感吗


上海地铁票价!!! 怎么比北京贵很多 也许上海是否比北京更有钱?

前些天看到地铁有关部门在宣传什么服务方针等等等 好象有很多 好象给百姓感觉他们事事为民 可真的为民吗 那些本就应该是他们应做的工作 不用跨跨其谈的 全当百姓是大傻!对吗 怎么不在更本上多为百姓想想???北京的地铁票价都为统一的(2元一张)可上海呢只是说些皮毛的鸟事 好象还真的做了好多工作(最好能在加上那些服务是加班加点做出来 也许更能愚昧百姓)了 给你们些当权者的一点小建议!能不能向北京的地铁学学 为百姓的实际要求都都考虑考虑 这才是最实际的行动工作!对吗 其实今的意思也并不是说 要更北京地铁靠(2元) 但能否在现行的价格体制上能多真正为百姓考虑 能更实在些吗 呵呵 别总是喊喊口号 谁不会啊 对吧


我昨天也遇到了同样

我昨天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早高峰出站时顺利通过闸机,不知道怎么就没刷上。晚上被强行扣了6元。我一个同事也是这样。
典型的霸王条款!太霸道了。本来上海地铁就贵,太黑了。地铁站自己没有监管好就怪我们消费者,还强行扣款。
这符合国际惯例嘛?
遇到有利自己的就说符合国际惯例,太无耻了。
真是无语!!!!!!!!


遇到相同情况!

为什么大家都遇到 累积了这么多埋怨
却没有真正可以解决的方法呢
真的没有办法维权吗
这么多人 大家也不想多花时间大动干戈来告
但是 有没有其他方法呢
总觉得 任由这样的霸王条款存在是极其不合理的!


简直就是明抢

我也遇到相同情况,投诉了3次所得到的结果就是一句抱歉。就是不肯承认是地铁设备、系统出现了故障。把自己的失误和损失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如果真有消费者因违规而罚款,因该同时提供相关证据。要不地铁里那么多值勤人员和监控摄象头是干什么用的,启不形同虚设?打着公司规章制度的法律旗号,尽做些不要脸的事情,真是可耻到了极点。


大家应该联合起来,要求改善此种情况

今天遇到同样的问题,刷卡进展时出现问题,结果工作人员告知我4月14日非正常出站,要扣我6块钱作为更新费,理由是这是上海地铁运营公司的规定,并且按照所乘车路线最高票价计算。其实那天我在进站口刷了下,发现余额不足了,然后另行买票进站的,真是太不合理太不公平了,完全把非正常出站的责任归结到乘客身上,由乘客来承担为这种“非正常行为”买单,完全不考虑地铁系统设备等因素导致的非正常出站。这个规定本身就是不合理的,把责任推倒消费者身上,完全避免己方责任,是不合法的,是无效的。只是很少有人对此提起诉讼,投诉的方式解决问题可能性不是很大,除非是有媒体等舆论大造声势,才会有所改善。真的希望所有的消费者联合起来,对上海地铁运营公司提起集团诉讼。。。


同样的遭遇

我今年也是同样遇到这样的问题,说起来起来气啊,有钱的快走吧,中国的服务态度是最差的,没钱的就在撑会吧111


霸王而不合理且荒谬

霸王而不合理且荒谬的条款!
1,怎么证明未正常刷卡出站是乘客未正常使用交通卡而非地铁公司读卡设备未正常读卡扣款而放行呢? 乘客无法证明,而地铁公司现在要扣9元的最高款额,因根据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地铁公司予以证明.
2,地铁公司推说乘客因为没有注意卡内余额的显示而导致其可以扣9元的情形发生,这又是一个可以被轻易驳倒的荒谬理由,其一,出站读余额是否是乘客的义务呢?如是义务,则要遵守,显然不是,我看只能做为乘客的权力,乘客愿意读则读,其二, 进出站拥挤情况比较普遍,在后一个乘客刷卡后前一个乘客的余额显示将被更新,地铁公司是否已经采取了确保前一乘客在后一乘客刷卡前足够的读卡时间呢,比如设置进出站1米线,在前一乘客被保证有充分读卡时间后才予以放行下一个乘客? 显然又没有
3,地铁公司认为乘客出站未刷卡,所以一律推定乘客在最远的站下去,可问题是进站记录是有的,如果我在人民广场站进入,即使我在最远的一个站下,也不是9元的车费(可能是8或7或6) 地铁公司是不愿算还是以扣款最大化为原则执行霸王条款呢?
4,其实对于上下班乘客,只要一查历史记录就能知道他们每天的固定进出站,做一些理性和人性的服务,而非兽性和疯狂的扣款政策!


不满意啊不满意

今天2008年2月2日,我也遭受了同样的待遇。延长路地铁站进站时,通知昨天未能正常出站,要被扣去9元,打了申通的服务电话投诉,工号为019的小姐态度那个傲慢,搞得像个指点江山的领导,我说我们还歹也算是你们的客户,总得听听客户的意见吧。博主说的真对,1)出站不确认刷卡成功不是乘客的责任,地铁公司应当对出站显示系统进行升级,交通卡乘客出站时,除却显示余额外,更加应当显示卡号,以便乘客识别;2)刷卡进站乘客多无逃票主观上的故意,故而9元的标准制定过高,毕竟每天需要乘坐9元轨交的乘客占很少数,扣卡金额应当设定为多数乘客的消费范围。说了那么多,真不知道制定政策的人会不会听听我们这些小老百姓的心声。


我也不满!

今天2008年2月2日,我也遭受了同样的待遇。延长路地铁站进站时,通知昨天未能正常出站,要被扣去9元,打了申通的服务电话投诉,工号为019的小姐态度那个傲慢,搞得像个指点江山的领导,我说我们还歹也算是你们的客户,总得听听客户的意见吧。博主说的真对,1)出站不确认刷卡成功不是乘客的责任,地铁公司应当对出站显示系统进行升级,交通卡乘客出站时,除却显示余额外,更加应当显示卡号,以便乘客识别;2)刷卡进站乘客多无逃票主观上的故意,故而9元的标准制定过高,毕竟每天需要乘坐9元轨交的乘客占很少数,扣卡金额应当设定为多数乘客的消费范围。说了那么多,真不知道制定政策的人会不会听听我们这些小老百姓的心声。


坚决抵制霸王条款!

有没有朋友可以将以上所有信息传递给相关部门,这完全是地方制定条款,欺压普通百姓!令人发指!


地铁损害消费者利益应受到谴责

今天早晨8点多乘地铁1号线上班,锦江乐园站刷交通卡进站,黄陂南路站刷卡出站,一切顺利。
下午回家,黄陂南路站刷卡进站,闸机显示屏显示“需到服务中心去”,去服务中心电脑照卡,中心人员说,早晨出站未刷卡。我找到工号0155的站长,把早晨和下午的情况向她述说。站长说我出站没有看自己卡上的钱款,走了别人刷卡的一关,我告诉她我是那个通道出站的,卡已刷过,可以由他们的监控系统检查,但站长不听我的诉说,把原本3.6元的车资硬是要我付9元钱。我提出,是地铁出站闸机出了问题,为什么要消费者来承担责任,站长一再强调我刷卡没有看显示屏显示的钱款余额。在上,下班的高峰时间,有谁会去算尽,出站的钱。假设我是一个盲人,根本不可能去看显示的钱款,而是以刷卡,闸机挡杆放行为准的。
垄断服务行业自己的设备出现问题,却要消费者承担责任,应受到谴责。


打12319投诉

我也碰到此情况,我向地铁公司投诉没用,还说是我的责任,后来打12315投诉,12315给了我12319的号码,我打了,结果12319反馈给申通地铁公司,要求他们给解决,申通的服务员打来电话,大概意思就是要求我自己注意进出站一定要看机器,没必要为了9元钱在维权了。可以想象,地铁公司知道我们不会为了这9元钱打官司的。不过我希望有类似经历的人均都打12319,打的人多了,我想政府部门应该会重视。


坚决反对霸王条款!

我也经历了同样的事情,他们打电话只是责我们自己没有注意卡上余额,可是根本不考虑上下班高峰人潮拥挤情况,更何况多数乘客都用储值卡,哪里可以完全清晰记得卡上额度情况。根本就是霸王条款,欺负消费者的知情权和使用权。


严重同意!

建议向市长信箱写信反映,本人也遇到过,太荒谬了!


2008年1月12日晚约22:10

2008年1月12日晚约22:10分,地铁4号线上海体育馆站。

我们一群人正在急忙进站,为了赶上最后一班车。我前面有一对情侣刷卡正常进站,那个男孩不知怎么就碰掉了进站口转动栏杆(3根一组)中的一根。因为大家都在匆忙进站,他们回头看了看就急忙下楼赶车了。我正好站在他们后面,跟着一刷卡,剩下的两根栏杆正常转动,我就跟着进站了。

当我们站在楼下站台等车时,两工作人员走过来,一工号为4-0350 的工作人员很粗暴地地质问我:
“刚才楼上进站口的栏杆是你碰掉的?”。
我说不是。
他说:“我看到你从那个口进去的!”。
我解释:“我的确是从那个口进去的,不过是我前面的人碰掉的,我过去时已经掉了。”
他说:“你说是你前面的人碰掉的,那你把他找出来。否则就是你碰掉的,因为我看到你从那个口进去的!”
我愣了:“我没注意前面的人啥样子,只看到是一男一女。总之我过去时栏杆已经在地上了。”
他说:“我不管!如果你不能把前面的人找出来,那就是你碰掉的!就得你赔!”
我目瞪口呆。简直不讲理!
正好这时,一个同伴在站台上认出了我前面的那对男女,指给了他。
他指着那对男女问:“确定是他们吗?如果不是,你今天就走不了!”
对着这种泼皮无赖作风,我无语。
结果那对男女承认了的确是他们碰掉的,他转向我:“你可以走了,这里没你的事了!”
我说:“我证明我看到前面的人正常刷卡进站,没有任何暴力行为,那个栏杆是自己掉下来的,跟他们没关系!”
该工作人员粗暴回答:“告诉你这里没你的事了!”然后转向那对情侣:“你们不能走了!跟我上楼去办公室!”。
后面的争论不再做描述了。

这个工作人员的流氓作风有两点:
1) 乘客是正常刷卡进站,并未有任何违规行为。进站口栏杆掉落很可能是正常损耗,
需要定期维护维修。与乘客无关。
2) 不顾事实,看到谁就算在谁头上。且态度粗暴无理。


同样遭遇,罚了不该罚的钱

典型的霸王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一章总则中第四条:“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这种做法有违公平原则。消费者可以告它。

将广大消费者全部作为逃票者处理是对消费者的极大侮辱!


我被罚了6快钱,原因就是误刷了两张卡,一长就被锁了

典型的霸王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一章总则中第四条:“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这种做法有违公平原则。消费者可以告它。

将广大消费者全部作为逃票者处理是对消费者的极大侮辱!


这是对乘客最大的不公平

我今天也是遇到了同样的问题,这个问题完全是由于地铁部门读卡器反映慢造成的,凭什么让乘客来承担责任?乘客既然购买了公交卡,就是为了图个上下班的便利,会去逃你那几元钱的票吗?大家说对吗?要么就扣除未刷掉的钱款,为什么要付双倍的价钱?
我是从外地来打工的人,对于这样的情况很不能理解,为什么在国际话的大都市上海还有这种公然敛财的行为,当地政府却不管的!!!!我们这些受害的乘客也都只能到这里发发牢骚,你们说就是个几元钱的事情,也不是什么大钱,要是扣的合理我无话可说,可这样不名不白的扣了冤枉钱,心里实在很不好受啊,一大早就碰到这样的事情,我还迟到了,也要扣工资,我的损失谁来赔偿呢!!!!!
强烈建议地铁部门能对此事做出解释!!!!!!!政府部门就能这样欺负老百姓吗?
难道非 要有人闹的厉害上电视了才能解决这样的事情吗???????????????


我也遇到同样的情况

我也遇到同样的情况
1月1日与老公坐地铁从七宝到桂林路,1月6日再次乘坐地铁从镇坪路上车,两人均无法入站,服务台告之,地铁电脑显示1月1日未有桂林路的扣款记录。为此,根据“最高票价”9元的规定,我与老公均被扣除9元。服务人员对我们说,要我们以后在出站的时候看清楚扣除的金额后再出站。我当时觉得非常的气愤,如果未拉好卡,地铁的闸口我怎么能通过?更何况我和老公是从不同的闸口出的,很明显是地铁的闸口机器有问题。这完全是地铁运营公司的问题,而非象现在这样不由分说转嫁到乘客身上。


我也遭遇如此情况!!

昨天从3号线宝山路上车,6号线云山路下车。
今天到了人民广场,竟然说昨天没有出站记录,罚了我9元钱。

怎么样才能将如此不公平的事情解决掉呢?
地铁公司敛财竟然到了如此光明正大的地步!上海市政府到底想要做什么?!


谬论

本人在07年的12月24日也遇到了与前面几位同仁一样的问题。气愤之余,
试问:这种情况如果利用1~8号线的每个乘客每年遇上一次,那误罚款有多少?这笔款项如何入账?又流入何处??


投诉地铁公司此项规定涉嫌违法

地铁的进出站所有设备均为地铁公司所设,无论乘客在出站或近站时所发生的问题地铁公司都难辞其咎。本人14日星期五晚上下班进站即发生同样问题,而当时出站口边上还有一工作人员正注视每一个出站人员,且这已是第二次了。问服务处出口门闸出问题为何要罚我9元,回答是地铁公司规定,再问,再如是回答,这真是匪夷所思,闻所未闻。地铁公司的设备不能为乘客提供很好服务,且造成乘客不便,非但不道歉,还要乘客来承担责任,不知这规定是根据什么来制定的?如此荒谬!
对于这问题我有如下思考,并求教于各位!
1,此项明显违反常识和法律的规定为何能制定出来,并被荒缪的执行?
2,遭到乘客反对和投诉时,为何还能泰然处之?理所当然?
3,政府及主管部门的监管何在?
4,我们的立法机构难道对如此荒谬的规定真的没有察觉或无能为力?
5,公民及大众的无论大小的权利和利益什么时候才能超越其它的各种部门的利益,并被真正尊重和保护?

最后希望地铁公司要象做人那样来运营公司:“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为什么地铁的读卡器反应慢的费用要顾客来承担?

明明是地铁出口的读卡器反应迟缓,没有读到我的卡,怎么就能算是我非法出站?从来没有少给过地铁公司一分钱,每次进出地铁也是规规矩矩的,如果地铁公司硬是要出这种规定的话,让我觉得正常的乘客利益得不到保障,我就干脆跨栏了。
问客服中心的人,还有没有其他可以解决的方法?她说没有,这是不负责任的回答,明明可以跑到出口的地方再补刷一下就好的,为什么说没有其他办法解决?硬是要扣别人的9元钱就觉得很开心很有成就感吗?地铁里不付车票直接翻越的人他们不去管,正常上下车的他们管的那么死,甚至一点为民服务的自觉都没有,这样的部门是不是也该好好整治了?就跟税务局、国有银行一样霸道。我到底还要问一声,为什么地铁的机器的反应慢的费用都要乘客来承担?你们把乘客当成什么?!


此项规定据说由上海城市交通管理局制定,市人大通过。

此项规定据说由上海城市交通管理局制定,市人大通过。


难以置信

这位叫作“匿名”的朋友,可否为此说给出证据?

我对此表示严重怀疑。地铁站里贴出的“票务处理规定”落款是“上海地铁营运有限公司/2007.9.30”。市人大通过,那是不是应该是地方性法规?如果是,落款应该是?
市人大会为制定一个票务规定操心?


典型的霸王条款

典型的霸王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一章总则中第四条:“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这种做法有违公平原则。消费者可以告它。

将广大消费者全部作为逃票者处理是对消费者的极大侮辱!

消费者个人一般不会为9元钱上法院,但可以对此口诛笔伐。


发表新评论

  • 允许 HTML标签: <a> <em> <strong> <cite> <code> <ul> <ol> <li> <dl> <dt> <dd>
  • 行和段被自动切分。
  • 可以在本文加入图象
更多格式化选项信息